剖腹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
来源:未知作者:admin日期:2022/07/26浏览:
剖腹产后,由于伤口、腹内压力突然降低、腹部肌肉放松以及分娩后肠道蠕动缓慢,饮食应与自然分娩不同。剖腹产妇女的膳食补充剂如下。
产后禁食6小时
剖腹产手术后,由于肠道功能受到刺激,肠道蠕动减慢,肠腔内积聚气体,容易导致术后出现腹胀。6小时后,最好吃点耗损性食物(如萝卜汤等),以改善肠道蠕动,促进耗损,减少胀气,促进排便。
出生后逐渐进食
产后1至2天,产妇的消化能力较弱,应吃容易消化的食物,避免吃油腻食物。产后3至4天,不要喝太多的汤,以免乳汁过度膨胀。产后一周,产妇食欲正常时,可以吃鱼、蛋、禽类等,宜准备汤类食用。
剖腹产后禁食6小时。建议在6小时后吃点消耗性食物(如萝卜汤),以改善肠道蠕动,促进消耗,减少腹胀和促进排便。容易发酵和产生大量气体的食物,如糖、大豆、豆浆和淀粉,也应该少吃或不吃,以防止腹胀。
出生后,饮食可以从流质改为半流质,食物要有营养,易于消化。食物应该是有营养和容易消化的,例如鸡蛋汤、粥、面条等。此后,根据妇女的健康状况,饮食逐渐恢复正常。在术后初期,禁止过早食用鸡汤、鲤鱼汤和其他肥肉汤以及泌乳食物,只在术后7-10天内食用。